家子,成日里只知声色犬马的享乐。 他便是勤勤恳恳的做着他的差事,从金吾卫到御林军,差事简单却又日日重复。 这样的日子一长,他就发现自己被消磨在这种平庸里。 平庸。 平庸杀人最可怕,他没有往前变优秀的勇气,也没有往后堕落的理由,他还有儿有女,还父有母,所有人都压着他看着他。 他这个时候就意识到了一个爱的人的重要。 这么多人充满他平庸的人生,若是里面有个他喜爱的人,那么日子就不会难熬。 他这些年日日晚上回侯府,只有在看到那张脸的时候,才有短暂的满足感。 为了这份满足感,他可以一首付出,可以听之任之,可以装聋作哑。 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那份满足感再也没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