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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去孤儿院,也会多加注意关注他,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,也都是偷偷塞给他,并且告诉他,千万别给别人发现。

    “唉。”以前看着他吃的满嘴都是碎屑的样子,我就感叹,“如果我以后不来这里了,你能保护好自己吗?”

    “弟弟?”

    “陆谨?”

    “嗨!”我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,“说话啊。”

    他终于抬头,漂亮的黑眸似蕴藏着星辰大海,和小时候一样,他的眼睛又亮又干净,不沾染世俗的半点尘埃。

    这也是我当初注意到他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他开口:“姐姐,我没地方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我呆住了。

    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:“姐姐,你可不可以暂时收留我。”

    我:“”

    我正要拒绝,他却抢先说道:“我会做饭洗衣服,会收拾房间,而且我吃的很少,坚决不会给你添麻烦”

    他说着,眼神逐渐悲伤,声音也越来越低:“我是真的没地方可以去了。”

    我承认,我心软了。

    可是,收留一只流浪猫流浪狗,姑且都要考虑清楚,要知道它平时吃多少,自己有没有时间陪它,它生病的时候,有没有足够的钱带它去看病。

    一只猫一只狗都要权衡利弊,何况一个人。

    可是,他是陆谨啊。

    想到他眼巴巴叫我姐姐的样子,我就狠不下心。

    我深吸口气:“好,你暂时住在这里,但也只是暂时,平时我工作忙,可能没时间理会你,你自己照顾自己,懂。”

    他原本哀伤的眼神瞬间绽放出几千瓦的光芒,唇角一勾,笑的比我阳台种的向日葵还要耀眼:“谢谢姐姐,我一定不给姐姐添麻烦。”

    陆谨就这么住下来了。

    我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一份。

    考虑了一下,又给他塞了几千块,免得他待会傻乎乎的饿肚子。

    出门之前,我交代他:“你自己在家里看电视,除了我房间,其他地方你都可以使用,客厅我放了一个笔记本,你可以使用,饿了你自己叫外卖或者出去吃都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我觉得自己啰嗦的像个老妈子。

    出门,坐上车,我一边开车一边蓝牙电话给闺蜜。

    我想打听一下陆谨的事情。

    闺蜜说:“我就说从酒店碰到他的啊,其他事情我一概不知啊,你说他没地方住,是不是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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