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算。其实我看得出来,他的斗志正在瓦解,他这个人更喜欢坐在火炉边做娃娃而不是出去和武装部队干架。晚上看门结束,我回到尼克斯的工作间里,他又烧制了新娃娃,总共只有巴掌大,肢体关节特别精细,他戴着目镜仔细操作,全神贯注的样子让我生气。“厄里斯,别碰碎我的零件。”他好像听到我心声似的,提前警告我。“嘁,哦。”我提起精神应和他,“等会还要给这个小宝贝做件衣服喽?做完再在他后腰印上你的红背蜘蛛logo?再给他一个竣工之吻?真幸运,这个死玩意。”咦,我好像眼花了,尼克斯好像笑了一下,自从恶化后瞳孔打叉,我看东西就有点模糊。我可不陪他熬这种愚蠢的夜,枕在他膝头先睡了。等被清晨的鸟叫吵醒,尼克斯还在用色粉勾画那娃娃的脸颊。行吧,让我看看这娃娃的贱模样,丘比特似的欠打面相,充满种族歧视的高鼻梁白皮肤,尖酸刻薄的薄嘴唇,令人恼火地吐着舌头,还有一双霉菌寄生般的淡绿色眼睛,简直让我想起……我自己。这是个缩小版的艾德里安球形关节人偶,身上穿着和我同款的背带裤。尼克斯摘下目镜,揉了揉眼睛,把娃娃递给我:“你拿去玩吧。”“我……”我来不及洗手,只好在裤子上蹭干净手心才接过来。它可真漂亮。尼克斯自顾自地去水池边洗手了,一边嘟囔着水真凉。我从背后偷袭他,打算在他脖颈上咬一口,注入些信息素。这是我大哥向我炫耀的时候透露给我的,他老婆经常对他这么做。我突然强烈地想给他留个标记,但牙抵住他皮肤时我又后悔了,我的标记是个死亡晴天娃娃,谁印上谁倒霉。但我又想了想,摊上我已经够倒霉了吧,还有下降空间吗?我咬了他一口,尼克斯痛得捂住后颈,拍我说:“别捣乱。”我没向里面注入信息素,而是拿起他给娃娃上色的笔,在他后颈画了一颗黄金苹果。是厄里斯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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